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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教师和学生管理员负责管理。服从安排,按时借阅图书。
2、遵守图书室规章制度,爱护图书室设备,按照规定借阅图书,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,限期两周归还,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,照价赔偿。
3、保持图书室安静,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。
4、未经学校同意,外人不得随便进入图书室。
5、保持整洁、卫生的环境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图书室,严禁在室内吸烟。
6、实行借阅登记制度,未登记图书不得借阅。
7、参阅完毕,要放回原处,要爱护图书,不准在图书上作记号或撕烂或剪报,违者按价赔偿。
8、管理员要按时开关图书室,并打扫好卫生,作好登记整理清点图书工作。
1、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图书管理教师或兼职管理员负责管理,凡本校师生均可入室阅读。
2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好书、新书推荐工作,图书要分类摆放整齐。
3、需要阅览的师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室内,做到文明守纪,学生须将书包放在室外,不得携带入室。要遵守阅览室开放的时间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。
4、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,为照顾所有读者,每人限取1册,阅毕放回原处,不得乱插乱放。
5、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,只许在室内阅读,如有特殊需要,经管理人员同意,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,借期不超过2天。
6、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,读者入室阅览,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,切勿高声喧哗,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,
不得在室内吃零食,不得穿背心、拖鞋进入阅览室,不准在书台、墙壁乱刻乱画,严禁在室内吸烟。
7、各类报刊阅后要及时归还,放回原处。离开阅览室前,必须有管理人员检查所阅报刊无误后,方可离开。
8、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,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,做到轻放、轻走。
9、读者要爱护书刊,不得在书刊上涂写、勾划、标注、污损、剪贴和撕毁,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。
10、开放时间到后,师生应马上离开,管理人员要检查、整理图书,关好窗,锁好门,并作好阅览情况记载。
1、阅览室对本校师生开放,学生凭证入室借阅。
2、阅览室书、刊、报、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,不能带出室外。
3、学校师生应爱护书报,杂志,不准污损、折叠,严禁私自剪裁书页,违者照价赔偿。
4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高声喧哗,不要随地吐痰,室内严禁吸烟。
5、建立登记本,阅览人员要逐项登记。
6、管理人员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,确保阅览室卫生干净、整洁。
图书借阅制度
1、图书室的图书、报刊只限本校师生查阅、借阅,借阅的图书阅后应及时归还。
2、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,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,其它图书借期为一月,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。
3、如需继续阅读,应在期满后及时办理续借手续。
4、爱护图书,不准在书上涂抹、圈点,更不准撕页、损毁,对损坏图书按情况照价赔偿。
5、图书或书证丢失,应及时向管理员声明、补赔或补办。
6、转学或毕业学生在离校前,应及时归还所借图书,办理退证手续。
7、经常保持室内卫生的清洁,不大声喧哗,不随意乱翻.
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
1、图书室管理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、为学生服务的观念,热爱本职工作,积极为师生提供科学的、准确的、健康的参考资料和课外读物。
2、刻苦钻研业务,熟练掌握规范的图书工作验收、分类、整理、借阅等基本程序和各项要求。新到的书刊要及时编目,按分类顺序上架。
4、结合师生阅读要求,有计划、有重点地收集图书资料信息,做好每年图书的.订购工作。
5、认真做好图书的整理、分类和造册登记工作,做到书帐相符。
6、图书室要定期打扫,清除积尘,保持清洁卫生。同时做到“五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访霉、防虫蛀)。
7、充分发挥图书资料的作用,坚持面向师生开放,做好借阅和开放记录。
8、遵守职业道德,接待师生做到热情、周到、耐心、细致。
阅览室管理员在教导主任的直接领导下,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,为教学、教育服务的思想,使阅览室成为学校丰富文化生活、扩大学生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。
一、每天中午和下午在规定的课余时间内为学生开放。认真做好借阅登记工作,热情为学生服务。
二、充分发挥图书刊物作用,积极配合学校教育、教学工作扩大学生知识面,培养学习兴趣与提高阅读能力。
三、及时听取学生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,扩大阅读队伍,并定期进行学生阅读情况的统计和分析。
四、制订阅览室的.规则,督促学生严格遵守,对偶发事件,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,做好处理。
五、开设图书宣传专栏,经常介绍、推荐新书和优秀课外读物。主动配合语文教师,上好阅读指导课。
六、健全书刊外借、阅览、丢失、损坏、赔偿等规章制度。及时做好登记工作。
七、负责保管室内的书刊报纸,及时做好装订、汇编、旧书的修补、处理等工作。
八、做好“六防”工作:防火、防尘、防潮、防霉、防蛀、防散失。教育学生爱惜书刊,提高书刊使用效益。
九、完成教导主任交办的任务,保持室内的清洁、安静。
1、阅览室的报刊和资料是学校的公共财产,保护报刊和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应尽的义务。
2、当年的报刊和资料一般不借阅,若工作急需,办理借阅手续,有借有还。
3、凡借阅的书刊被裁割和遗失者,按赔偿制度赔偿。
4、阅览时,室内保持安静、整洁,阅后放回原处,私自拿走者,除追回原报刊图书以外,并处以该价格的5倍罚款。
5、阅览室管理人员对室内财物、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。
【学校阅览室管理制度(2篇)】
中小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
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、教学的重要场所,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,应明确专人负责,规范管理。
1、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,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.问题,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,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。
2、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查阅信息,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。
3、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。
4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。
5、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。磁盘、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,需经管理员许可。
6、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爱护公共设施,禁止将食物、饮料带进本室。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。
7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。
8、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、传播不良信息;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、大声喧哗;不得从事违法活动;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;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违法活动。
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,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讲究卫生,不得在室内吃东西、随地吐痰、乱丢杂物。
二、爱护书刊,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,损坏书刊的,照价赔偿。
三、书刊看完后,放回原处,摆放整齐。
四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准大声喧哗。
五、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,否则按偷窃论处。
六、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,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,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,分类编号摆放整齐。
七、保持室内清洁,每天打扫一次。
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
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,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,特制定如下制度。
一、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。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,每次限阅一本,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,阅览完毕,将书放回原处,取走阅览证。
二、学生阅览室书、刊严禁携出室外,自带书、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,不准带入室内。
三、遵守公共秩序,讲究文明礼貌。室内不得大声喧哗、打闹,保持安静。
四、保持室内清洁,不乱扔杂物,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吃东西。
五、自觉爱护书刊,取放有序,不准任意涂抹、撕页,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六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遵守阅览规则。
七、阅览室按时开放,满足学生阅览需要。
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,为规范此项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,记下索书号,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。这样可避免盲目性,节约时间。
二、入室借书,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。
三、工具书、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,一般不予外借。
四、办借书手续之前,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,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,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。否则,还书时发现问题,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。
五、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。每次可借2本,借期为20天。教师每次可借10本,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,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。
五、对借书逾期不还者,视其时间长短,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。
六、爱护图书,保持图书的整洁、完好,不准在图书上标点、画线、涂改、撕剪或污损,妥善保管,以免遗失。如有违反,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七、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,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,违者按偷窃处理。
八、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若有丢失,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,如发现无冒借情况,可予补发。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。
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
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,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,特制定以下规定:
一、本馆借阅的图书、杂志、资料,必须严加爱护,不得卷折、涂写、答题、污损、撕页或遗失,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。
二、遗失图书,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;如不能赔偿原版者,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,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。
1、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;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;其余使用价值高、不易购到的书籍,按现价的五倍赔偿。
2、成套多卷本图书,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,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。
三、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:
1、损坏严重、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,应购原版本书赔偿,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。
2、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,一般图书赔偿2元;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。
3、污损书刊内容,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,按书刊原价的10%-30%赔偿。
4、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,赔偿1元。
四、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,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;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,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。
五、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,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,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。
六、若故意污损图书者,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,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。
七、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。
图书清点、剔除管理制度
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,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,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,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,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:
一、剔除范围:
1、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。
2、流通率不高的。
3、没有现实意义的。
4、复本过多的。
5、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。
6、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。
二、剔除的方法:
1、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。
2、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,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,以达到兼听则明,防止片面性。
3、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。
4、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。
三、处理办法:
1、组织交换,互通有无。
2、组织调拨,支持基层。
3、组织出售,削价处理。
4、报废。
四、剔除总结:
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,必须有书面小结,将剔除计划、领导批示、剔除清单、处理情况、处理日期、经办人等记录在案,存档备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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